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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242章(1 / 3)

作者有话要说:  如果没v,其实我觉得断更没关系,但是既然v了,如果无理由断更,是缺乏职业素养的表现,虽然写文现在连我的兼职都还算不上。但是很内疚啊,所以除了发红包,也不知道还能做什么了,我会在空余时间允许的情况下保持住更新的。下周末去厦门,我已经准备买蓝牙键盘的,高铁五个小时,不要浪费,可以码字。

红包已发

近身搏斗, 宝玉就没有怕过, 他有足够大的力气, 还有轻盈的步法,以及柔中带刚的剑气。

络腮胡一开始还纳闷其余禁卫怎么抵达正主儿屋子之后,就站住不动了, 任凭贾总兵先进去, 到此时才知道——当然是要贾总兵先进去, 贾总兵实在是太厉害了,一点声响都没发出,最后一位禁卫军还没进屋呢,已经制服了屋内所有人!

以奇异姿势半蹲着、右手持匕首、左手在后腰摸着什么的人,不正是拜牙?

宝玉卸了拜牙的匕首,又从他左手把几枚即将从腰封里掏出来的飞镖给撸了, 接着叮叮当当几下, 拜牙身上零零碎碎的各种暗器几乎被缴殆尽。

像拜牙这种人老心不老、曾经也是鏖战沙场的猛将, 想要对他威逼利诱,确实有些难。至少在宝玉看来, 拜牙不是那种等闲可以用点□□吓一吓就乖乖就范的外强中干货色。

【真是可惜了,不然云谷子前辈那里交易来的好东西还有不少,足以‘招待’拜牙。】

所以……

捉贼拿赃, 既然拜牙和鞑靼人结盟, 总会有把柄留下的——或者说是他自认为的信物,唯恐鞑靼反水的物证。

而对于拜牙这种在自己府里睡觉都不停随机换房间,并且备着匕首飞镖、生性多疑的人来说, 重要的东西只有贴身放着才能叫他安心。何为贴身?就是连洗漱都不离开身子吧。

不巧,宝玉在制服他的同时就发现了对方手腕上的大黄金镯子,甩动的幅度不对——是空心的!

古代要造一支空心的镯子,可比实心的要难多了,但是再难,也有能工巧匠。

拜牙在镯子被摘下之后还强自镇定,等到看见那贾瑛将镯子拧开,露出两页薄薄的纸张,这才变了脸色……

络腮胡自进了拜牙屋子之后,就眼见着贾总兵三下两下,忽而身轻如燕、忽而力大如牛,不消几个呼吸,就把拜牙给点定住了。

他倒是很想趁此机会将这个老货给宰了,但是理智告诉他,若真这么办了,拜牙死得不明不白,不仅坏了贾总兵的事儿,并且祁连山上的兄弟们,恐怕真的逃不脱一个匪字。拜牙就算该死,也不应该死在尚未被正名的原哈密驻军手里,也不应该无声无息死在这个夜里。若不然,在哈密城,死去的是兢兢业业二十多年的拜牙将军,而非一个野心膨胀的叛国者。

【憋了这么多年,不仅是为了等一个机会,讨一个公道,完成一个许诺……更是因为,咱们隐藏在祁连山上,不少弟兄都娶妻生子了,有了后代,总得为咱们的孩子们想一想吧。能堂堂正正做人,哪怕世代都是军籍,也比隐户强啊。】

宝玉一目十行地看完纸张。因为他并未遮掩,除了禁卫军们都很有纪律地不上前多好奇之外,走近的络腮胡子也识字,虽然心知拜牙确实和鞑靼人有勾结,但是看到了证据,上白纸黑字地写着若是哈密成为国中之国,会把附近汉人驱赶到东北边,便于鞑靼掳人等等以为酬劳。

鞑靼苦寒,地广人稀,若是大明境内百姓被驱赶过去,注定落得为奴为婢的下场!这样丧天良的事情,不只是宝玉呼吸重了一分,络腮胡终于还是怒上心头,忍不住给了拜牙一拳。

宝玉没有制止络腮胡的一时失控,只是在络腮胡准备来第三下第四下的时候看了对方一眼——先别打死了。

只是一眼,络腮胡老陆就回过神来,悻悻收手,不过还是冲着拜牙的脸吐了一口唾沫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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